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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颁布2012年4类兒童用品格量國度监視抽查成果的通知布告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物質量法》和《產物質量监視抽查辦理法子》的划定,國度質檢总局對海内出產的童車、童鞋、兒童及婴幼兒打扮、玩具等4类兒童用品格量举行了國度监視抽查,現将抽查成果予以颁布。
國度質檢总局已责成相干省、直辖市質量技能监視部分依照有關法令律例,對本次抽查中分歧格的產物及其出產企業依法举行处置。
特此通知布告。
附件1:
童車產物質量國度监視抽查成果
本次共抽查了天津、河北、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廣东等6個省、直辖市11止汗露,6家企業出產的116种童車產物,包含:兒童自行車、兒童三轮車、兒童推車、婴兒学步車、其它玩具車辆等5個种类。
本次抽查根据《兒童自行車平安请求》GB14746-200六、《兒童三轮車平安请求》GB14747-200六、《兒童推車平安请求》GB14748-200六、《婴兒学步車平安请求》GB14749-200六、《國度玩保健飲品推薦,具平安技能規范》GB6675-2003等尺度的请求,對童車產物的機器物理機能、焚烧機能、迁徙元素、產物标识等4大类118個項目举行了查驗。
抽查發明有23种產物不合适尺度的划定,触及到可涉及的锋利尖端、制動装配、動态强度、防撞間距、伤害夹缝、小零件、闸把尺寸等項目。详细抽查成果見附件。
附件1-1:童車產物質量國度监視抽查產物及其企業名单中文a片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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